近期,各地密集落实优化房地产政策。
9月18日,厦门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取消岛外限购限售政策,降低岛外房贷首付比例和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及第二套利率同步调整。
同日,天津官宣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新政自2023年9月19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天津新政,不仅外地有房有贷款,在天津无房就算首套,而且即使在天津郊区有房有贷款,在天津市区无房也算首套。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天津“认房不认贷”政策具有非常大的创新,把城市内部分为限购区和非限购区,这样的划分比传统的“认房不认贷”政策更宽松了。
厦门岛外取消限购限售政策
9月18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其中对于限购限售政策,新政提出,加强精准调控,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购买一手、二手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不再限制上市交易时间。思明区、湖里区政策不变。
对于信贷政策,新政提出,对于贷款购买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首套房商贷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房商贷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对于公积金贷款政策,新政提出,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及第二套利率,对照商贷政策认定;阶段性(期限为一年)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至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据了解,厦门岛内是指厦门下辖的思明区、湖里区,岛外是指厦门下辖的其它四个区,即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
天津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9月18日,天津住建委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其中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或非限购区域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相应区域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对于新政出台的原因,天津市住建委表示,8月底,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将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天津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制定印发了此《通知》,进一步优化天津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天津“认房不认贷”有重要创新
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城市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的表述不同,天津此次政策中,增加了“住房限购或非限购区域”的表述,只要在相应区域名下无房的,再贷款买房就按首套算。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9月1日,天津调整优化了房地产政策,其中优化了区域限购措施,将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市内六区,居民在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新房或二手住房的,仍然执行天津市住房限购套数及资格政策。
根据此次天津“认房不认贷”新政,意味着只要在市区名下无房,不论非市区是否贷款买过房,在市区买房都按首套算。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这次天津政策具有非常大的创新。一方面,其本身就是认房不认贷政策的体现,所以也就使得各类购房行为可以享受首套房的标准。另一方面,其把城市内部分为限购区和非限购区。这样的划分,其实比传统的认房不认贷政策更宽松了。举例说,如果在天津郊区有房子但市区没房子,也还是可能认定为首套房的。这样就使得各类购房更有可能纳入到首套房的标准之中。
近期,天津购房政策持续宽松。除了优化区域限购措施,9月1日天津出台的优化政策中还有三方面措施,一是支持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大学毕业生合理购房需求,非天津市户籍大学毕业生在天津市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可凭劳动合同或企业注册证明和毕业证购买一套住房。二是完善住房信贷政策。在天津市非住房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购房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按照不实施限购措施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延长天津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三是鼓励发放购房补贴。鼓励天津各区人民政府向在本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发放一定补贴,减轻购房负担。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德讯证券顾问 » 又有两城优化楼市政策!这一地,有重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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