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方案》正式印发,《行动方案》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措施,助力深圳积极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
《行动方案》提出构建“一超多强总调度”智能算力体系,加快推进深圳先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鹏城云脑Ⅲ”连接全国资源打造核心节点。
推进深圳开放智算中心建设,2024年建成并投入运营算力规模达4000P FLOPS(每秒浮点运算次数)。加快核心技术全栈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重点围绕智能芯片、计算架构、模型测评、具身智能、类脑智能、智能传感器等关键领域前沿技术攻坚突破。此外,布局人工智能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
《行动方案》还提出加速人工智能产品落地,打造智能产品先锋。研发多模态具身智能大模型,开发具身智能机器人“大脑”,推动具身智能大模型与机器人本体深度结合,鼓励打造具有商业价值的整机产品。面向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领域,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建设中试和测试基地。
《行动方案》提出打造数据跨境先锋,特别是提出加快深圳市数据跨境流动服务平台建设,积极配合上级推进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工作。
推进跨境数据交易风险评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数据海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科研数据跨境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企业等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实现科研、金融、医疗、交通等领域数据互联互通。谋划推动前海、河套特定区域发展建立离岸数据中心,打造算力出海、数据跨境枢纽。
此外,建设数据流通生态联盟,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实施大数据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最高1000万元资助。
《行动方案》还提出深化全域全时全场景应用,打造场景应用先锋。此外,深圳还将建设智能驾驶全国示范区,其中包括优化光储超充车网一体化设施布局,建设世界一流“超充之城”。打造线上线下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加快技术产品验证。加强智能驾驶宣传,壮大智能驾驶消费市场,培育智能驾驶特色文化。
此外,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准入管理、运行监管、责任认定等管理细则。加强关键系统、网络数据安全等标准研究,率先制定地方标准,鼓励企业、机构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依托权威检测认证机构,打造统一开放的智能驾驶测评体系。
转自: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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